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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法揭露實質受益人? 賴清德指示再想想

2017年11月04日 04:09 工商時報 張語羚/台北報導
行政院長賴清德昨(3)日召開公司法修正案會議,討論股東名簿揭露實質受益人是否應入法,經濟部主張影響範圍廣、成本高,法務部則要求應符合洗錢防制法的國際規範,雙方先前各退一步達成的共識翻盤,賴揆要求兩部會「再想想」。

10月中旬,行政院政委陳美伶曾連續5天密集審議公司法修正案,其中爭議較大的股東名簿是否入法,經濟部與法務部各持己見,經過陳美伶居中協調,要求雙方各退一步達成共識,公司需備置實質受益人名冊,但股東名簿則不需上傳。

不過,昨天公司法修正案會議時,經濟部主動推翻先前「各退一步」的共識,向賴清德提出工商界對揭露實質受益人有疑慮,且恐增加企業成本。

法務部則在會中再次強調洗錢防制法的國際規範,本就應該揭露實質受益人,10月中旬審議公司法修正案時,便是在公司備置股東名簿及實質受益人,政府需要時隨時可取用,以及公司備置股東名簿及實質受益人的同時,資料也需申報給政府,二擇一定案。

如今經濟部形同推翻原有共識,公司法修正案幾乎可說是再度退回原點,據悉,會中賴清德指示,兩部會應再就此研商,不過仍應朝揭露實質受益人的方向進行,雙方達成共識後下回再議。

據了解,陳美伶積極推動公司法修正案審議,密集召開會議,力求以最快速度通過公司法修正草案,原有信心昨會議可進展順利,沒想到最終卻推翻了先前協商結論,讓她有些失望,預期近日將再度召開會議協調。

(工商時報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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