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將嚴查跨境大額交易 港逃漏稅擬納洗錢規範
2017-06-23 02:27聯合報 記者蕭白雪/台北報導
台灣與中國大陸、香港明年都要面對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的國際評鑑,兩岸三地為此都在法制上展現要跟上國際潮流。大陸七月一日起,將嚴查跨境大額交易,只要無法交代合理來源,都可能被視為洗錢調查;香港不但在公司透明方面早已訂定新法規,連逃漏稅也將納入洗錢規範。
大陸的國家稅務總局、財政部、中國人民銀行等日前宣布,七月施行的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」,不但要求境內金融機構對存款、托管帳戶加強監管,對於自然人單日單筆或累計交易金額應報告數額,從過去廿萬人民幣才要通報,降低為五萬人民幣,等於擴大通報機制。
同樣明年要面臨國際評鑑的香港,兩年前就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「防範逃稅的打擊洗錢管控措施指引文件 」,將反洗錢措施延伸到稅務領域,還大幅修正「公司法」增訂預告程序,明訂公司股東實質受益人必須透明化,對於各公司的資金流向有一定透明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