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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洗錢防制 公司法修法可調閱股東名簿 股東追得到

2017-06-22 22:12聯合報 記者高詩琴╱即時報導
洗錢防制法新制將於28日上路,經濟部商業司今天表示,公司法修法也配合洗錢防制需要有兩點修正,分別是要求非公開發行公司停止發行無記名股票,以及未來如果有洗錢防制業務需要,主管機關有權調閱非公開發行公司的股東名簿,要讓「股東追得到」。
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陳秘順表示,洗錢防制法的精神就是「財產交易要能夠被追蹤到」,萬一有疑似洗錢的跡象,要能夠追到、掌握資金流向。可以預期的是,這些流向「不太可能由當事人提供」,可從當事人可能投資的某個法人、存錢的某個帳戶或是購買的珠寶首飾等來追,其中「追股分」也是一種流向。
法務部曾建議經濟部修改公司法,強化法人實質受益人透明度,對外揭露股東名簿,公司法民間修法委員會也主張公司要上傳股東名簿。不過由於涉及隱私,影響重大。經濟部決議,在公司法修法中增加「調閱條款」,讓主管機關有需要時可以調閱股東名簿。
陳秘順今天表示,公司法有規定,公司必須備置股東名簿在公司或是股務代理機構,公開發行公司需公布股東名簿,非公開發行公司不用。
陳秘順指出,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認為「至少要有機制可以處理」,雙方討論後,決定納入修法。未來如果有洗錢防制業務需要,主管機關有權調閱非公開發行公司的股東名簿。
陳秘順說,洗錢防制法主要針對金融業與被指定的非金融業(如銀樓業、不動產經紀業等)從業人員管制,但由於資金四處流通,因此這項「調閱條款」,所有產業、所有公司都會適用。
陳秘順說,洗錢防制法的精神是若有「疑似洗錢」跡象就可以調查,不過一定要有案子才能成立,因此公司也不用擔心隱私被濫用。
陳秘順指出,現行公司法允許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,為了避免未來發生「追不到股東是誰」問題,公司法修法草案擬定,修法後將禁止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,現有的無記名股票則無法追溯。
陳秘順說,公開發行公司原本就不能發行無記名股票,因此只有非公開發行公司將受到影響。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約16萬家,公開發行公司2000多家,占比僅約1.25%,非公發公司比例約98.75%,因此多數公司都會受影響。
陳秘順表示,據統計,無記名股票發行量並不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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