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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國匯稅雙查】強國祭出這兩隻索命箭 滿手人民幣的台商剉咧等

文|林喬慧
今年初,大陸施行陸版肥咖條款,同步嚴打地下匯兌、控管外匯,10萬名台商首當其衝。本刊調查,歷經各項優惠到期,台商已面臨全面被追稅的窘境,而肥咖條款的實施,更掀起台商資金逃亡潮。

春天的雲南省昆明市,風光明媚,台商們選擇此旅遊勝地聯誼,許多台商協會會長都聚集在此。

白天他們揮桿打小白球,晚宴上杯觥交錯,與會貴賓握手寒暄,談的是一帶一路和台商銀行設立,但談笑風生的表面下,這群台商們卻都在竊竊私語,彼此商討該如何應付未來嚴峻的資金調度難題。

原來,讓台商們一個頭兩個大的大風暴正全面襲來,去年10月14日,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一項有陸版肥咖條款之稱的《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信息調查辦法》。

只要在當年底12月31日,個人帳戶超過600萬元存款(人民幣,以下皆同),就需交代資金來源,查核期限可回溯5年;除了掌握資產明細,為防止洗錢,中國政府也要求只要大額跟可疑的交易,都得進行申報,嚴格管制外匯。

去年底,一名在雲南做生意的台商,就因文件不完整,遭遇無法匯款給供應商的窘境。這名台商當時向台灣廠商購買設備,卻因走小三通進大陸,以散裝併櫃打稅,無法向銀行交代,僅新台幣幾10萬元,銀行硬是不給匯出境。

「付款期限都要到了,我只好在台灣跟親友籌錢,把貨款付給供應商,以後再也不走小三通了!」該名台商後悔地說。不僅企業匯款變嚴格了,就連個人匯款也相同,除只限旅遊、學費使用,還須填寫匯出時間及使用期間。

聽聞台商匯款回台灣困難,本刊記者實地走訪雲南省昆明招商銀行,詢問行員:「公司匯款到台灣的手續?」行員神情嚴肅,先進行一輪身家調查,從經營產業、匯款日期、在其他銀行有無開戶,一一盤問,接著表明:「要提供合約、完稅證明等資料。」

記者再問:「金額300多萬元也行嗎?」行員臉色一沉,「金額這麼大!那我們得到你公司查核,看是不是屬實,才能放行。」

記者佯裝台商匯款回台,卻發現銀行關卡重重,證實大陸嚴控外匯管制,現在要把資金轉移出大陸很困難,「這一輪的外匯調控很大,卡住不少台商的境內外資金調度。」不少台商抱怨。

中國官方一連串祭出肥咖條款、外匯管制等政策,像是往台商頭上套了緊箍圈,一連串的緊縮動作真正目的,就是為了課稅。

中國企業稅負向來沉重,根據世界銀行報告,中國企業總稅率排名全球第12,包括所得稅25%、增值稅17%,盈餘匯到海外則需再扣稅10%等等。

一名台商就私下表示:「這些政策,說好聽的是要防制洗錢與國際接軌,但是對台商而言,根本就是關門追稅!」

「大家必須認清現實,當海水都抽乾了,躲在潛水艇裡還有用嗎?」信實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羅友三說。

但要全面合法繳稅,經營成本將越來越高,賺100元就得繳掉17元增值稅,營業利潤還得再交25%所得稅, 製傘業蔡姓台商就無奈地說:「最近查稅查得很嚴重,我們不考慮繼續(在大陸)經營了。」

台商做生意向來靈活變通,熟悉中國稅法的會計師直言:「早期到大陸的台商,特別是生產製造業,無不想盡辦法降低稅金,免不了透過不開發票等方式,進行檯面下的資金交易,這些灰色地帶所得自然進入私人帳戶。」

這名會計師還透露,等到中國版肥咖條款上路後,這些戶頭金額只要超過600萬元,就會被查稅、甚至追稅,這些資金來源很難說明白的大戶,只好想方設法將錢匯出大陸。

確實,在大陸逃稅被抓到可大可小,除了被稅務機關追繳稅款之外,還有稅款0‧5至5倍以下的罰款,情節重大者,甚至被判處無期徒刑都有可能。

「中國犯罪追溯無限期,只要不合法,被抓到一次,整間公司就玩完了,付出的代價絕對會超過規避的稅金總額。」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淑怡表示。
(鏡週刊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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